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目前,在
四川地震灾区,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已经排上抗震救灾工作重要日程。那么,灾区群众在恢复生产过程中可以享受到哪些优惠政策?记者28日专门采访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营业执照》等证照将及时补发
为促进市场主体迅速恢复生产经营,开展商事活动,工商部门将对在
地震灾害中《营业执照》等证照丢失或者毁坏的,根据当事人申请和核查登记档案,及时予以补发。
对于确因灾情影响无法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登记或者备案所需规范文件的,可采取由申请人承诺限期补交,先予办理登记,事后加强监管等方式。
登记、年检期限可放宽
对于因灾情影响实收资本不能按期到位的公司,工商部门允许其股东适当延长认缴出资期限;对于因灾情影响不能在法定有效期内提出设立登记申请的,可以允许适当延长有效期限;对于因灾情影响无法按期参加年检的企业,允许其延期参加年检。
个体工商户管理费等可免收
为积极支持恢复生产、搞活市场,抗震救灾期间,凡进入灾区市场销售食品、蔬菜等生活必需品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免收市场管理费;对灾区设立的个体工商户,工商部门一律免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
商标注册可依法延时办理
对因地震灾害影响,当事人不能依法及时办理商标续展注册、商标异议答辩的,鉴于不可抗力原因,当事人可以自障碍消除之日起一定期限内,提供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证明,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