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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管理局:灾区申请商标两年内免代理费

2008年7月10日08:33  来源: 互联网  网友评论 [我来说两句]

    近日,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发通知,要求下属各工商局加强商标注册保护,支持地震灾区重建。从现在开始两年内,凡陕西省地震受灾地区企业或自然人申请办理商标注册、变更和转让等事宜的,省内各商标代理机构将免除代理费用。


    该通知中明确要求,各市工商部门要积极支持地震灾区企业做好商标注册申请等工作,对因地震灾害影响,当事人不能依法及时办理商标续展注册、商标异议答辩、3年不使用注册商标提供证据等相关手续可能致使商标权利丧失的,当地县级以上工商部门主动出具证明,帮助企业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对恢复生产确有帮助且正在待审查期的商标,核实后上报国家局,经批准可予提前审查,对符合商标法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对地震灾区的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就有关商标驳回复审、撤销商标复审等有关事宜不能作出反应的,待灾区秩序恢复正常后可顺延,工商部门要做好指导并帮助当事人提供相关手续。


    省工商局还组织引导全省商标代理机构达成共识:从现在开始两年内,对我省受灾地区的企业或自然人办理商标注册、到期续展等事宜的,各商标代理机构免除代理费用;重灾区的企业或自然人在申请办理商标注册等业务时,可凭辖区工商局的证明,报省工商局审核,代理机构对于规费部分将给予全额资助。(记者 江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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