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裕回应“商标被撤传言”
来源:尚标知识产权 发布时间:2016-12-08 08:41:00 浏览:2461

周洪江表示“一审判决后,关于‘解百纳’注册商标被撤销,将成为葡萄酒行业通用名称的传言率先在互联网上传播。因为张裕属于上市公司,因此中国证监会有关官员也向公司询问此事,要我们给投资者一个交代,我们原本一直打算低调处理此事,但现在有必要对外澄清事实。”据了解,2009年底,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就解百纳知识产权案做出一审判决,撤销被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的商评字眼2008演第05115号《关于第1748888号“解百纳”商标争议裁定书》,要求商评委就“解百纳”商标争议请求重新做出裁定。同时,裁定准许原告之一威龙公司撤诉。但原告另外三企业不服一审判决,已于1月11日拟好上诉状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而张裕也在恳谈会上宣布作为第三人应诉。至此,历时8年之久的商标争议进入终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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