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尚标商标转让网 |  帮助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商标资讯>“桃江竹笋”获批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商标|注册|转让|专利|知识产权
尚标-特价转让商标

“桃江竹笋”获批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商标|注册|转让|专利|知识产权

来源:尚标知识产权    发布时间:2016-12-16 08:21:00  浏览:2653

  原标题:“桃江竹笋”获批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红网长沙12月14日讯(通讯员 周建梅 记者 廖洁)近日,“桃江竹笋”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为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这是继“桃江竹凉席”后,桃江县竹产业获批的第二个国字号地标产品。

  桃江竹笋历史悠久,在民间还有“无笋不成席”的说法,被誉为“寒士山珍”的竹笋已开发出50多道菜品,形成了独居特色的“竹笋宴”。

  桃江县立足丰富的竹林资源,结合精准扶贫,通过基地示范、修建林道、奖补肥料、技术服务等系列措施,发展笋用林,已建成100亩以上的笋用林基地70个,面积4万余亩,发展竹笋加工企业24家,合作社16家,拥有社员7000余人。2016年,桃江县产春笋2000万斤,最高亩产产值达4000元,桃江成为湖南产笋第一大县,有鲜笋、笋干、脆笋、即食笋丝等系列产品,远销上海、深圳、广州、福建等地。除实体销售外,竹缘林科、世林公司等笋食品加工企业建立了笋产品网络销售平台,通过淘宝、邮乐、微信等畅销营销渠道。

  今年3月,桃江县向国家林业局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送检的48个竹笋样品,经检测全部合格,是名副其实的绿色产品。10月,在第九届中国竹文化节上,桃江竹笋被指定为颁奖礼品。11月份,桃江竹笋成功入围2016湖南十大农业品牌。

文章标签:  地理商标  知识产权 

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尚标商标转让平台"或”来源:www.86sb.com”的作品,均为本站原创,侵权必究!转载请注明“来源:尚标”并标明本网网址www.86sb.com!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尚标)”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可拨打电话:400-7187-888。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