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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名牌之前先注册商标商标

来源:尚标知识产权    发布时间:2016-12-19 09:59:00  浏览:4003

  商标是企业甚至一个地方重要的无形资产。抢注商标特别是驰名商标,至少有两方面的潜在利益:一是驰名商标往往能让产品销售获得更大的收益;二是实在不行还可以通过“商标转让”的方式,让生产企业不得不为此付出高昂的代价。


  在佛山地区,商标被抢注已有先例。如早在1995年前后,佛山市区一家药厂准备以“黄飞鸿”作为注册商标进行系列产品的生产时,才发现“黄飞鸿”和“飞鸿”的药品类商标均已被韶关和北京的企业抢先注册了。2000年初,在筹建黄飞鸿纪念馆的过程中,因为发现“黄飞鸿”的域名已被人抢先注册,这才想起要将黄飞鸿商标进行注册。而此时,包括药品、酒类在内的多个“黄飞鸿”和“飞鸿”商标均已被包括北京、浙江、广州、深圳等地的企业抢注。包括“宝芝林”等一些知名度较高的品牌均已被外地企业抢先注册。


  商标被抢注说明有关方面对商标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还是不够强大。即使是直接参与经济活动的产品商标,大多数企业都是在创出一个知尚标牌后,才会想到去注册商标,很少会在创品牌之初先注册商标,把非物质文化注册为商标的做法就更少了。要知道,在企业打响知名度后发现品牌被抢注时,除非能证明对方是恶意抢注,才能按相关程序予以撤销,而这种举证往往很困难。


  笔者认为,在积极引导相关企业加强商标意识的同时,对于那些具有一定历史价值,而短期内又尚未准备进行开发的无形历史文化遗产,也应该通过资料整理、价值评估和商标注册等形式将其保护起来,避免日后使用时遇到被人抢注在先的尴尬。尚标商标转让网www.86sb.com是一家专业致力于商标转让,商标注册等业务的商标局备案机构。


文章标签:  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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