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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强桂”培育广西著尚标牌商标

来源:尚标知识产权    发布时间:2016-12-21 09:09:00  浏览:2471

“驰名商标”字样不能用于包装或广告,商标侵权最高赔300万元……新《商标法》从2014年5月1日实施后,我区扎实开展“商标强桂”活动,深入实施商标战略,积极培育发展商标,严厉打击商标侵权行为。截至2014年11月底,全区工商系统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1160件,罚没金额299万元。
指导创业的大学生注册商标
新《商标法》规定,“先下手为强”恶意抢注他人商标的行为,法定最高赔偿数额可达到300万元。
如何指导申请人做好申请注册商标工作?我区各级工商部门“苦练内功”,加大新《商标法》的宣传,进一步普及商标知识,让申请人知晓更多商标知识。
2014年12月4日,刚毕业两年的大学生牙慧到河池市工商局商广科咨询申请注册商标事宜。经沟通,工商人员得知牙慧打算在河池市开办一个培训学校,自己创业,想申请注册商标
面对眼前这名对商标注册一脸迷茫的年轻人,工作人员向牙慧详细介绍了申请商标注册的相关知识,耐心解答他的疑问,建议牙慧先查询拟用商标是否可注册。
牙慧按照工作人员的指导,上网查询,之后决定以“高孚”作为其文字商标申请注册。当工作人员准备指导他填写申请表格时,牙慧又想同时以文字加图形的形式申请商标注册。遗憾的是经过几天反复修改,图形查询仍未通过。
考虑到大学生创业不容易,工作人员建议牙慧先单独注册“高孚”文字商标,提高申请成功率,待条件成熟再根据办学理念等设计商标图形注册。牙慧接受了建议。经过工作人员和牙慧的共同努力,“高孚”文字商标申请材料于2014年12月9日成功递交到了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
扶持企业争创著名商标
近年来,随着有关部门对商标法律法规的深入宣传,人们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明显增强,全区商标企业争创驰名、著名商标的热情空前提高。根据《广西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的规定,2014年上半年,我区全面启动2014年广西著名商标认定工作,并对此项工作进行周密部署。
召开会议,走访企业……各地工商部门的工作人员采取多种有力举措,将申报广西著名商标的有关政策传递给企业,并对有关政策作出详细解读,扶持企业争创驰名、著名商标。
宾阳县工商局作出“四不得”承诺:公务人员在帮扶、走访企业时不得在企业吃饭,不得拿企业产品,不得收纪念品,不得向企业收受申报广西著名商标成功的好处费,坚决杜绝“吃拿卡要”行为,切切实实服务企业。
截至2014年10月20日,广西著名商标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共收到申请认定广西著名商标197件,其中重新申请认定的商标有69件,新申请的商标有128件。广西著名商标评审委员会于12月11日组织了评审,目前评审结果已经出来,182件参评商标获得广西著名商标(有效期自2014年12月至2017年12月)。
自治区工商局还指导梧州“冰泉豆浆”、岑溪“古典鸡”申报中国驰名商标,目前正在组织和补充相关材料。
与此同时,工商部门实施商标战略,积极培育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014年5月,巴马瑶族自治县工商局提出培育发展“巴马火麻”“巴马山茶油”“巴马珍珠黄玉米”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工作构想,极力争取地方政府在工作上的支持。2014年11月4日,巴马县组成工作组,专程赴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汇报培育发展“巴马火麻”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战略构想,商标局有关负责人对巴马商标品牌发展保护工作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至此,巴马县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培育工作进入了快车道。
严厉打击商标侵权
2014年,自治区工商局以新修改的《商标法》颁布实施为契机,积极开展商标知识宣传活动,邀请总局商标局副局长吕志华为全系统作了“商标战略与新修订商标法”专题讲座;编印了12000份《商标知识宣传手册》,下发市县工商局和基层工商所;在全区范围组织开展了贯彻实施新《商标法》宣传月活动,共制作发布各类商标保护公益广告9700多条次,在全社会营造了积极贯彻实施新《商标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2014年9月份,自治区工商局承办了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体系研讨会,邀请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总局商标局等专家,为全区近200家企业代表和执法人员讲授马德里国际商标体系。为帮助我区更多企业“走出去”、深入实施“商标兴桂”战略提供有力支撑。
对于商标侵权行为,工商部门采取“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商标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去年初,自治区工商局印发了《全区工商系统商标专用权保护工作方案》,全年先后开展了“蓝带啤酒”“第二届夏季青年奥林匹克运动会标志”“青蛙王子”等商标专项整治行动。截至2014年11月底,全区工商系统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1160件,罚没金额29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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