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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或因“复审失误”错失商标权

来源:尚标知识产权    发布时间:2011-06-09 03:03:00  浏览:2626

即将在华启动“路特斯”名称的英国莲花品牌,近日被传是因为青年莲花先行注册了商标,因而无法使用莲花本名。本周二,记者从相关人士处了解到,青年莲花本身也未能成功注册“莲花”商标,路特斯很有可能是因为“复审失误”而错失商标权。

据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高级会员杨永岗介绍,他从国家工商总局的数据库中发现,莲花集团在2004年8月已经申请注册了“LOTUS”、“莲花”以及“莲花图”组合,但被商标局驳回。记者从工商局资料发现,LOTUS汽车集团当时以“荷花集团公共有限公司”的申请人名称,申请注册莲花商标,但被“驳回复审”,并在备注栏中被标明“商标无效”,驳回原因尚不清楚。

杨永岗分析,虽然尚未知晓商标驳回原因,但与青年莲花并无关系,因为该公司自己也未能单独注册莲花商标,只注册过“欧洲之星莲花”的名称。再者,有一家名为“广东井得电机有限公司”的发动机生产企业早在1984年已注册“莲花”商标,但该公司只是汽车配件公司,若莲花集团坚持复审,仍有可能申请成功。由此可见,英国莲花集团注册失败并不是因为有人抢注,而很可能是因为该集团对中国商标法律制度未正确把握,复审不及时,未积极争取诉讼而痛失莲花标识。

目前,英国莲花集团已经向广东井得电机公司提出异议,目前双方正在解决纠纷。

记者还从“荷花集团公共有限公司”于2008年3月提出的申请资料上看到,该公司申请的中文名称实为“路特士”,但“路特斯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仍坚持将使用“路特斯”名称。

杨永岗表示,商标和企业名称其实是有区别的,同时也有可能是该公司想将“路特士”改为“路特斯”,并将于近日提交新的申请,但目前仍未收到相关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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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签:  商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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