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尚标商标转让网 |  帮助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商标问答>想问下,怎么叫做驰名商标,驰名商标是可以直接就注册的吗?
尚标-特价转让商标

想问下,怎么叫做驰名商标,驰名商标是可以直接就注册的吗?

来源:尚标知识产权    发布时间:2016-12-28 06:40:00  浏览:3280
问:想问下,怎么叫做驰名商标,驰名商标是可以直接就注册的吗?答:驰名商标即中国驰名商标。

“驰名商标”(FAMOUSTRADEMARK)又称为周知商标,最早出现在1883年签订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以下简称《巴黎公约》)。我国于1984年加入该公约,成为其第95个成员国。和其他加入《巴黎公约》的成员国一样,依据该公约的规定对驰名商标给予特殊的法律保护,已经成为我国商标法制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行政认定
1、商标异议中的认定
认定机关:商标局
法律依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5号令2003年4月17日)
第四条第一款当事人认为他人经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内容。
2、商标争议中的认定
认定机关:商标评审委员会
法律依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5号令2003年4月17日)
第四条第二款当事人认为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内容。
3、商标管理中的认定
认定机关:商标局
法律规定:《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5号令2003年4月17日)
司法认定
1、商标侵权案件审理中的认定
认定机关:审理该案的人民法院
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2年10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46次会议通过法释(2002)32号)
第二十二条人民法院在审理商标纠纷案件中,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涉及的注册商标是否驰名依法作出认定。
认定驰名商标,应当依照商标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进行。
2、域名侵权案件审理中的认定
认定机关:审理该案的人民法院
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1年6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82次会议通过法释(2001)24号)
第六条人民法院审理域名纠纷案件,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以及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涉及的注册商标是否驰名依法作出认定。

文章标签:  驰名商标 

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尚标商标转让平台"或”来源:www.86sb.com”的作品,均为本站原创,侵权必究!转载请注明“来源:尚标”并标明本网网址www.86sb.com!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尚标)”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可拨打电话:400-7187-888。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