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下地名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注册商标?
来源:尚标知识产权 发布时间:2016-12-28 06:55:00 浏览:4127
问:请问下地名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注册商标?答:依据我国商标法第十条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所以在地名具有其他含义且其他含义的、申请人全程含有地名,申请人以其全称作为商标注册的等情形下,带有地名的商标亦能注册成功。商标注册查询http://http://www.86s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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