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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和影楼是同一个类别吗?

来源:尚标知识产权    发布时间:2016-12-28 07:32:00  浏览:3180

问:摄影和影楼是同一个类别吗?

答:摄影和影楼在商标分类里属于第四十一大类里的4105小类
4105文娱、体育活动的服务

(一)电影放映机及其附件出租410006,电影摄影棚410008,演出用布景出租410013,无线电文娱节目410015,唱片出租410018,电影胶片出租410019,除广告片外的影片制作410020,收音机和电视机出租410025,广播和电视节目制作410026,戏剧制作410029,演出制作410030,电视文娱节目410031,舞台布景出租410032,电影放映410057,录音棚服务410063,录像机出租410068,录像带出租410069,配音410079,音响设备出租410085,剧院或电视演播室用灯光设备出租410086,摄影机出租410088,电影剧本编写410089,录像带剪辑410090,配字幕410093,作曲410097,摄影报道410100,摄影410101

文章标签:  商标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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