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中的临时保护是什么?
来源:华律网 发布时间:2015-03-19 06:53:00 浏览:2836
尚标导读:商标在政府主办的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该商品展出之日起六个月内,该商标注册的注册申请人可以享有的优先权。
申请人要求临时保护的,应当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展出其商品展览会名称、在展出商品上使用该商标的证据、展出日期等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应当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机构认定,展出其商品的国际展览会是在境内举办的除外;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证明文件的,视为未要求临时保护。
文章标签: 商标注册
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尚标商标转让平台"或”来源:www.86sb.com”的作品,均为本站原创,侵权必究!转载请注明“来源:尚标”并标明本网网址www.86sb.com!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尚标)”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可拨打电话:400-7187-888。
上一篇:商标注册可以自己申请吗?
下一篇:商标注册可以用图片代替吗
相关文章
热点排行
推荐商标
-
43类
大粥门
查看详情 -
20类
宝瑞鸟 PEREOVO
查看详情 -
16类
柔月
查看详情 -
33类
醉无忌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