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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一定要进行全类注册吗?

来源:尚标采编    发布时间:2016-06-01 07:22:00  浏览:1706

在日益规范化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品牌经济的发展使得品牌将成为划分市场份额的标尺,也将成为市场竞争的有利武器。因此品牌的地位和价值是不可低估的,保护品牌越来越重要。商标保护就是品牌保护在法律上的实现,要么申请驰名商标要么全类注册,驰名商标需要一定的资历,所以初期企业会考虑全类注册,进行绝对垄断,在法律上最大限度地保护企业。

  什么是商标全类注册?

所谓"全类注册"是指同一个申请人就同一个商标在《分类表》所列全部类别(目前共45个类别)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申请注册的行为。

  为什么要进行全类注册?

  防止功能性冲突

好比说某食品的商标名称如果被卫生洁具注册了,那么在食用该食品时,消费者是否会浮想联翩呢?或者婚礼策划或者婚纱摄影的商标被用在了殡葬业上,在喜事上的忌讳,对业务影响也是很大的。而全类注册正是可以防止这一现象的出现。

  防止业务拓展的受限制

有人认为在商标还不知名的情况下没有必要申请全类注册。但是,商标作为一种资源,等到企业的商标稍有名气,是你想要去拓宽的领域,说不定已经有很多人合法地在其他类别注册了跟它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到那时再来救济就会处于被动的位置,简直就是在未竞争对手贡献价值。如果商标始创人率先进行了全类注册,就能避免在该商标成长的过程中他人合法取得在其他类别的专用权。

  全类注册能带来的益处

1、自己注册了之后,其他任何人在任何一个大类注册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就较难了。就会使好多人放弃在这个大类提出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注册申请。

如果自己没有注册45个大类,在自己有一定知名度之后,别人可能在某些类别予以注册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2、一旦注册成功,别人在未经同意时使用,可以要求别人停止使用,防止自己的商标被反淡化。可以保证他人在任何一个行业都不能用我们的商标,从而有效保护品牌的良好声誉。上市公司往往名声在外,如果不全类注册,别人为了利用您的名气马上会想到在其它类别抢注您的品牌,沾您的光,搭您的便车。

3、如果别人看中其中某个类别上的商标,可能会花大价钱买过去,自己赚一笔费用。可以将品牌有偿转让或授权许可给其他企业使用,从而为公司创造利益,更快地提高品牌的知名度和无形价值。

4、全类注册后,不仅提高了消费者和商家对您企业的识别和信任能力,同时也提高了企业品牌的地位和在市场中的竞争力,更容易吸引其它股东的投资,促使企业更快更强的发展。

  全类注册的坏处

1、注册成本高。商标是按个收费,注册45个商标的费用要远远高于注册几个商标的费用。注册过程中可能碰到驳回复审、异议答辩、异议复审、撤三、撤三复审、争议、争议答辩等等事情,既花人力又花物力。

如果企业尚处于初级阶段,需要考虑这一部分费用,也可以先考虑在一些商品种类上注册联合商标,待经济许可的情况下再进行全类注册。

2、注册45个大类,必然存在一些商标不使用的情况。如果存在别人未经自己同意使用自己的商标,而这个商标也确实自己没有使用并且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可能会被别人申请撤销。

3、如果自己的商标不是臆造词汇,那么即使自己全类注册了商标,别人在跟自己核心产品不类似的商品上使用相同的商标,极有可能不会对自己产生不利影响。例如:长城葡萄酒、长城电脑、长城润滑油、长城汽车、长城宽带、长城基金等等,目前看来相互之间没有什么不利的影响,其中还有两个是驰名商标。

所以,在某些情况下,商标全类注册的性价比较低,成本太高,收益太低。

每一件事都有它的利弊两面,可能全类注册的弊端让你会思考是否需要更换方式,改用版权登记是不是会更好呢?其实不然,虽然通过版权登记对标识进行保护时,保护期会更长,所花费的费用也比较低。但是,在保护上其实是不完整的,在先申请原则可以将后来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予以驳回,但是版权登记只有当版权人提起异议或者撤销时才会根据版权的要求驳回或者撤销该注册申请,并且近似的主张还有一定的风险。所以,在保护上全类商标还是比较完整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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