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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造汉字是否可以注册成商标?

来源:商标圈    发布时间:2016-08-15 03:53:00  浏览:2996

?  中国有个皇帝,凭空造出一个字,这个字就是曌。但是人家是皇帝,所以可以任性,而注册商标中,文字是一个要素,现在有不少朋友就想任性一回,体验一下生造汉字的乐趣,也造一个字,用来注册商标,那么,这样的生造字能注册商标吗?

下面的就是一个商标,但是没注册下来:

上面这两个字,其实在汉语中是没有的,但是类似上坐,商标局现在就驳回了,商评委经审理认为,申请商标上坐中的“坐”字为改造字,与汉字中常用“坐”字的写法不同,属于不规范汉字,作为商标使用在指定的“地毯”等商品上,扰乱规范汉字的使用秩序,极易误导青少年对规范汉字的认知,因此判定申请商标易产生不良社会影响,属于《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情形。因此驳回。

其实这样的还有很多,还有一些不是生造,但是用成语谐音的,例如“食全食美”(十),一看就知道是食品商标,在比如巧用成语的商标“蜀香门第(书),一看便知道是做川菜的馆子。成语商标朗朗上口、好听好记的便利条件使商家都瞄准了这个机遇,这条道路。

但是也不能轻易或者乱用成语做商标。随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及对知识产权的重视,商标局驳回了一件商标,注册号为7208129的“美仑美奂”商标。该“美仑美奂”商标曾在7类、20类、25类、14类等类别均获得了批准(非同一注册人)。该驳回通知于2010年5月公示。驳回的理由如下:申请人在第5类“人用药,消毒剂,医用糖果,净化剂,兽医用药,杀虫剂,卫生巾,消毒纸巾,医用保健袋,贴剂”等商品上申请注册“美仑美奂”(申请号为“7208129”)商标,于2010年5月12日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驳回,驳回理由:“美仑美奂”是对成语“美轮美奂”的不规范使用,易产生不良影响,根据《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8)项、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予以驳回。

生动简练,让群众记住商标并没有错,可是不能因此对社会的广大受众群体产生了极大的文化误导,影响下一代的语言文字健康并极大地损害了民族语言的健康和纯洁。在商标转让网上的商标还没有发现这样的四字成语商标滥用情况,大都很巧妙,让人印象深刻,例如“独具酱心”,但是也得个商标设计者体格醒:建议大家要在尊重文化的基础上巧妙运用成语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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