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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米家商标近似公司的曾用名的驳回复审申请

来源:中国商标网    发布时间:2018-04-18 02:59:00  浏览:3096

昨日我们收到第19031426、19031518、19031504号“木九十”商标的驳回复审决定书,这三份决定书存在明显的错误,希望得到贵会及时的纠正。这个三个商标都因为第18997333号引证商标而被驳回注册。事实上,这个第18997333号引证商标也是我们代理,且早几个月已经收到这引证商标被驳回的通知,且我们没有去复审,因此这个引证商标目前应该是无效的状态。上述三个“木九十”商标不应该因这个已被驳回的引证商标而驳回注册……此外,还有个问题,这个第18997333号引证商标在2016年1月申请注册的,距离现在已经差不多两年时间,但目前在商标网官网上查询到该商标的状态还是“等待实质审查”,希望贵会能及时协助、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更正官网上的商标状态和商标注册流程。谢谢!(ps:希望尽快处理,因为驳回复审决定书只有三十天的诉讼时效)

尊敬的商标局审查人员,我是江西爱米家涂料有限公司商标申请的经办人刘广森,前段时间我们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了“爱米家”商标的驳回复审申请,受理号为“23248287”,其中一条审查人员引证的驳回理由是赣州爱米家涂料有限公司再先申请的“爱米家”商标近似,受理号为“17151764”,请审查人员撤回这条误判,因为赣州爱米家涂料有限公司是江西爱米家涂料有限公司的曾用名,这个可在工商网查实。其次在曾用名公司名下的商标也已经提交了商标变更申请,希望能查一下商标复审与变更的进度,最后也希望以江西爱米家提交的汉字商标不要再出现这样的误判,商标受理号为“23247958”,这个暂时还没出现驳回。

您好,23248287商标已驳回,您对该决定不服可以提出复审,现在该案件正在待审状态。23247958商标还在注册审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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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签:  近似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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