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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炫舞”注册商标被侵权 腾讯起诉应用汇

来源:安卓游戏门户    发布时间:2016-08-19 02:28:00  浏览:1373

现如今内容为王的互联网生态当中,各家都开始增强对自己版权的保护。

北京北海淀区法院最新发布消息称,腾讯近日一纸诉状将应用汇平台告上公堂,原因是对方针对腾讯旗下版权游戏作品存在侵权行为。

腾讯表示,原告一(商标所有者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依法享有“天天炫舞”商标专用权,且已授权原告二(商标授权使用者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排他使用上述注册商标;两原告一直通过腾讯网及其他众多第三方平台在线运营“天天炫舞”音乐舞蹈手机游戏。

被告北京掌汇天下科技有限公司为“应用汇”平台的运营单位,未经其允许向公众提供音乐舞蹈手机游戏“天天炫舞”的下载、安装及在线运营服务;对此,两原告曾多次向被告发函,要求其停止侵犯两原告“天天炫舞”注册商标专用权,但被告一直未予处理。

原告认为,被告在其“应用汇”平台上推广、运营“天天炫舞”游戏获利巨大,且在收到两原告的侵权通知后,仍不停止侵权行为,严重侵犯了其商标专用权。

故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两原告“天天炫舞”等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被告连续一个月在“应用汇”平台首页显著位置就其侵害商标权行为刊登声明,消除影响;被告赔偿两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人民币50万元。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这并非“天天炫舞”的第一个侵权案件。2013年12月,腾讯注册了“天天炫舞”和“全民炫舞”商标。2014年4月,腾讯开发的舞蹈类游戏“全民炫舞”上线,2015年5月后,其名称在部分网站显示为“全民炫舞(又名天天炫舞)”。上海祥游公司开发了一款音乐舞蹈类手机游戏“舞魅OL”,并在2014年3月12日将其更名为“天天炫舞”,并于当年4月上线,同时,天津卓越晨星公司获得上海祥游公司的授权,在“360手机助手”、小米应用商店等平台发行和运营该游戏,北京卓越晨星公司运营该游戏官方网站,并通过该网站及其自营网站宣传推广该游戏,并提供下载。2015年10月,腾讯将上海祥游公司、天津卓越晨星公司、北京卓越晨星公司、北京360公司一纸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在搜狐、网易等网站以及《法制日报》、《中国知识产权报》等报纸刊登声明,赔偿腾讯共计500万元经济损失。

最终朝阳区法院审理判决的一审结果显示,上海祥游公司行为构成侵权,判决四被告在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在涉案游戏上使用“天天炫舞”标志;上海祥游公司、天津卓越晨星公司、北京卓越晨星公司在“天天炫舞”游戏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游戏官网上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腾讯公司经济损失三十万元。

无独有偶,腾讯另一款产品《QQ炫舞》也有相似境遇。今年7月,因认为光宇在线公司运营的《炫舞吧》侵犯了“QQ炫舞”的注册商标并搭《QQ炫舞》游戏的知名度构成不正当竞争,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将北京光宇在线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其经济损失300万元。目前案件还未有判决公示。

文章标签:  腾讯  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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