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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的注册证明如何办理?

来源:尚标    发布时间:2018-09-25 03:26:00  浏览:3262

商标注册证明具有与商标注册证同等的法律效力,出具商标注册证明的申请人必须是注册商标的所有人。因此,尚标小编提醒大家要谨慎保管您的商标注册证明。

一、商标注册证明办理途径

申请出具商标注册证明有两条途径:

1.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2.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园区内申请人也可到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办理,办事处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倒座庙9号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区分局二楼行政办公大厅)。

二、商标注册证明办理步骤

1.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所有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在“代理机构”一栏中。

2.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的,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

准备申请书件→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书件→在打码窗口打码→在交费窗口缴纳申请规费

三、商标注册证明申请准备

办理提供商标注册证明申请的,应提交以下书件:

1.每申请提供1件注册商标的注册证明,提交提供商标注册证明申请书1份

2.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商标注册证》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注意事项:国际注册证明申请应在国际注册号码前加“G”并标明申请出具的类别。

四、商标注册证明缴纳规费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应向商标代理机构缴纳商标注册证明官费和代理费,商标局收取的商标注册证明规费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

五、商标注册证的领取

直接办理的,当事人须到商标注册大厅领取商标注册证。

委托代理机构的,商标局将商标注册证发给代理机构,当事人到代理机构领取。

特别说明: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注册人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续展申请的,可在期满后的六个月宽展期内提出,但须缴纳续展注册延迟费。宽展期满后仍未提出续展申请的,商标局将注销该注册商标。

以上就是尚标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商标注册的注册证明了,希望可以帮到你们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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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签:  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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