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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真瓶装假酒 假冒注册商标获刑罚

来源:检察日报    发布时间:2016-10-12 07:09:00  浏览:1998

自以为学习了分辨真假茅台的功夫,就干起了销售假茅台酒的生意。近日,经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被告人梅刚林、陈海英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各并处罚金5万元。

梅刚林、陈海英是夫妻。一次偶然机会,梅刚林结识了几个会辨别真假茅台酒的朋友,便利用业余时间学习。2015年8月,自认为“学有所成”的梅刚林夫妇在没有任何生产、经营资质的情况下,大量收购喝剩下的茅台酒瓶和包装,然后用注射器往瓶中灌注低档酒等方式制作假茅台酒,由陈海英联系买家。

今年2月,梅刚林伙同秦泽友(另案处理)将两百余瓶假茅台酒从贵阳运输至曲靖市麒麟区,通过吴学荣(另案处理)先后出售假酒3次,共卖得17.6万元。经买家举报,公安民警将梅刚林、陈海英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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