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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的对等原则是什么?

来源:尚标商标转让平台    发布时间:2020-12-31 11:49:08  浏览:2127

对于商标注册而言,很多人申请商标注册的目的就是为了能够保护到企业的合法权益不会受到相关恶意的侵害。我们时常所提到的申请在先原则,也就尚标知识产权也常提到的。谁先注册谁就能够获得商标注册的权利。今天尚标知识产权就为大家奉上一篇关于商标注册的原则的文章:商标注册的对等原则是什么?

一、商标注册的对等原则是什么?

对等原则:①又称“相互原则”。涉外诉讼适用的一般原则之一。一国对于他国公民、企业和组织的诉讼权利加以限制或给予方便时,他国也以相对应的规定限制或给予该国公民、企业和组织相应的诉讼权利。主权国家之间应以平等、互惠为交往原则,在司法上应当相互尊重,不应加以岐视或限制。但由于各国法律规定不一,为体现互惠,形成对等原则。中国在涉外诉讼中,承认并适用对等原则。②国际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国家间在某一方面相互给予平等的待遇。是“以限制抵制限制”的原则,目的是达到国与国之间相互尊重,平等互利。如有一方违反,即会导致对方的限制性或报复性措施。

二、对等原则概念

涉外行政诉讼的对等原则是指外国法院对我国公民、组织的行政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我国人民法院对该国公民、组织的行政诉讼权利也采取相应的限制措施,使该国公民、组织在我国的行政诉讼权利与我国公民、组织在该国的行政诉讼权利相对等。

三、对等原则具有含义

该原则适用于在外国对我国公民、组织的行政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方面,而不适用于权利赋予方面。即使依照该外国法律,我国公民、组织在该国行政诉讼中享有更多的权利,该国也不能因此要求我国对该国公民、组织赋予相同的诉讼权利。因此,对等是对诉讼权利的限制对等。

我国公民、组织在外国进行行政诉讼,其诉讼权利与所在国公民、组织相同。即该国对我国公民、组织实行“国民待遇”。如该国在诉讼权利方面给予我国公民、组织的权利低于其给予本国公民、组织的标准,则构成对我国公民组织在该国行政诉讼权利的限制。该种限制无论是采立法形式,还是司法诉讼实际限制,因都是对我国公民、组织诉讼权利的限制,所以,我国将根据对等原则,对该国公民,组织在我国的诉讼权利也加以限制。

文章标签:  商标注册原则  商标注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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