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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来源:尚标知识产权    发布时间:2016-11-30 04:10:00  浏览:3705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是什么?如何认定侵犯商标专用权?一起来看看下面尚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方式

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3.仿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仿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

4.未经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侵犯商标专用权怎么确定管辖

(1)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五十二条所规定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常性储存、隐匿侵权商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工商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商品所在地。

(2)对涉及不同侵权行为实施地的多个被告提起的共同诉讼,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被告的侵权行为实施地人民法院管辖;仅对其中某一被告提起的诉讼,该被告侵权行为实施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以上就是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和侵犯商标专用权怎么确定管辖的回答,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商标侵权的救济途径有很多,该如何选择要根据具体案情以及当事人需求来做决定。救济中可能涉及到侵权赔偿等事项,权利人操作存在一定的困难,为了能够更好的进行救济,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商标权律师,相信他们能够给您更好的建议和帮助。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

(1)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

(2)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遭受到的损失。

梁律师提醒赔偿权利人,赔偿权利人有权选择赔偿数额的计算方式,在选择赔偿数额的计算方式时,要以可行性、经济性为原则,以能够最大限度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为宗旨。

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

(一)注册的保护以核准注册的商标为限。 如果人实际使用的商标与核准注册的商标不一致,不仅自身的商标专用权得不到有效保护,而且还有可能带来四种后果:一是构成自行改变注册商 标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的违法行为;二是在自行改变的商标与核准注册的商标有明显区别,同时又标明注册标记的情况下,构成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三是若 改变后的商标同他人的注册商标近似,会构成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四是因连续三年不使用,导致注册商标被撤销。

(二)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以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如果商标注册人实际使用的商品与核定使用的商品不一致,不仅不能有效保护自身的商标专用权,而且也有可能带来三种后果:一是超出核定商品范围使用 注册商标,构成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二是因连续三年未在核定的商品上使用,导致注册商标被撤销;三是因超出核定商品范围(与核定使用的商品类似的除 外)使用注册商标,构成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诉讼时效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在这里,梁律师提醒权利人需要注意的是,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超过二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持续,在该注册商标专用权有效期限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二年计算。

以上就是尚标网小编为大家提供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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