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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局对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不予备案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尚标知识产权    发布时间:2016-12-21 10:08:00  浏览:2978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有下列情形之—的,商标局不予备案:  (1)许可使用的商品超出了该注册商标核定适用的商品范围的;  (2)许可使用的商标与注册商标不一致的;  (3)许可使用商标的注册证号与其所提供商标注册证号不符的;  (4)许可使用的期限超过该注册商标的有效期的;  (5)备案申请缺少法律规定的书件的;  (6) 备案申请中的外文书件未附中文译文的;  (7)许可人不是被许可商标的注册人的;  (8)未缴纳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费的;  (9)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缺少法律规定的内容的;  (10)其他不予备案的情形。

文章标签:  商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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