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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多”王老吉 广药“以商引商”

来源:中国经营网    发布时间:2011-04-02 10:16:00  浏览:3634
又一种“红罐王老吉”的现身刺激了加多宝集团,使得广药和加多宝的纠葛更加深化。

  又一种“红罐王老吉”的现身刺激了加多宝集团,使得广药和加多宝的纠葛更加深化。

  在近日成都糖酒会上,惊现王老吉商标另一授权合作方广东广粮实业有限公司(简称“广粮实业”)推出的两款以王老吉为品牌的罐装固元粥、莲子绿豆爽养生粥等健康养生饮料。

  此时,正是王老吉商标拥有者广药集团与经营红罐王老吉凉茶的加多宝集团公开争夺商标的高峰时刻。而广药集团另觅新欢,无疑给了加多宝一拳重击。

  3月30日下午,加多宝委托一家公关公司向媒体发邮件给予反击,称“广药新品疑仿红罐王老吉外包装,加多宝维权到底”“已经向成都市工商局商标科和执法处‘以王老吉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装、装潢权被侵犯’等不正当竞争为由对广药集团的行为进行举报”。

  以租赁王老吉商标发展一直是加多宝的硬伤,而租赁合约何时到期以及双方下一步将如何合作成为业界的一大悬案。如今双方争夺剑拔弩张,但面对广药集团定调依托王老吉的品牌效应“以商(商标)引商(投资者)”,即将王老吉商标授权给其他品类的商品使用,加多宝手上似乎并无筹码。

  从合作到争夺

  此次商标之争公开化的起点是一篇名为《王健仪:将王老吉打造成世界性的民族品牌》,作为王老吉药业董事长、王老吉嫡系传人王健仪,公开指责广药集团未按照约定将王老吉商标转让给王老吉合资企业。

  据公开资料,2005年同兴药业通过现金入股的方式与广州药业共同组建了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广药集团和香港同兴药业分别持股48%左右,并列为第一大股东。而当时按照国家对合资企业的政策,王老吉商标的无形资产剥离后放在了广药集团。

  但对于王健仪的指责,一位广州药业的高层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关于王老吉商标转让给王老吉合资企业,当时并没有相关协议依据。同时他还提出了完全不同的说法,“在2005年同兴药业加盟王老吉药业时曾经承诺:一是利用同兴药业香港及海外的渠道帮助王老吉药业打开并扩展海外市场;二是承诺协助王老吉药业‘以市场公平价格’或第三方评估价格收回在香港及海外注册的‘王老吉’商标。但截至目前,这两项承诺毫无进展可言,对广药及王老吉商标的伤害很大。”显然,双方在合资过程中累积造成了不少矛盾。

  而广药集团市场策划部相关人士也告诉记者对王健仪的发言有些诧异,“这与王健仪作为王老吉药业合资公司董事长的身份不符,明显代表了加多宝的利益。加多宝是想借同兴药业将王老吉商标占为己有。” 而有消息称,同兴药业与加多宝公司幕后实为同一老板,即香港鸿道集团。

  这背后是加多宝租赁的王老吉商标正面临被收回的风险。“我们认为去年5月份租赁合约已经到期,所以在去年底我们向鸿道集团发出了正式的终止商标授权律师函,如果还要续约,双方要重新坐下来再谈。”上述广药集团人士称,但加多宝方面一直没有给予回应。

  据他透露,1997年广药与鸿道集团第一次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在2000年续约到2010年。而此后鸿道集团相关人物通过贿赂广药集团原副董事长、总经理李益民300万港元,低价获得了第三次十年商标租赁合约,将合约延长到2020年。但之后2003年至2005年间,鸿道集团通过贿赂获得加签10年东窗事发,李益民以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所以广药认为第三次签订的合同按法律是无效的。

  “只要是有利于‘王老吉’这个品牌做大做强,什么合作都会考虑。”针对广药集团是否收回加多宝集团的“王老吉”使用权,广药集团副董事长、总经理李楚源告诉记者,而这种说法也成为广药集团近期对外宣传的统一口径。

  在广药集团的“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提出了发展“大健康产业”的战略,预计在“十二五”中“大健康产业”实现销售收入500亿元,而根据3月28日广药集团2010年业绩说明会的公开数据,2010年度,广药集团共计实现销售收入为270亿元左右,距离其2015年的600亿元目标还有很大距离。

文章标签:  王老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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