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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鸿蒙”商标确认已获转让,“鸿蒙”取名出自哪里?

来源:尚标商标转让平台    发布时间:2021-06-02 09:41:23  浏览:5264

2019年月25日,华为消费者CEO余承东正式对外宣告:华为手机操作系统问世,取名:“鸿蒙!”华为自主研发的操作系统——鸿蒙正式曝光。鸿蒙取名出自哪里?鸿蒙,是一个汉语词语,亦作“鸿濛”。中国神话传说的远古时代,传说在盘古开天辟地之前,世界是一团混沌状,因此把那个时代称作鸿蒙时代,后来该词也常被用来泛指远古时代。

然而今年5月12日,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其他一审行政判决书公开,华为获得的38307327号“鸿蒙”诉争商标因与其他两公司引证商标近似,而被法院驳回商标复审的诉讼请求。

近日,据天眼查App显示,注册号38307327号“鸿蒙”商标已被惠州市契贝科技有限公司转让给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同时转让的还有“HONGMENG”商标,商标国际分类为网站服务、科学仪器。

商标注册被驳回怎么解决?

1、若因文字或者图形部分与在先商标近似被驳回的,当事人可以删除该近似部分,然后另行申请注册商标;

2、若因商标存在连续三年未使用被驳回的,当事人可以向商标局提出该引证商标连续三年未使用的撤销申请,以扫除注册障碍从而使申请商标最终取得注册;

3、其他办法。我们也可以通过购买商标的方式直接获得商标权,但购买商标的费用相对更多,申请人应做好心理准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四条

对商标局撤销或者不予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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